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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禅**普君东路6号一座1601房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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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名称 | **市禅**普君东路6号一座1601房权益 |
转让底价(万元) | 101.292000 |
挂牌日期 | 2025-05-1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5-27 |
资产概述 | 本次转让标的为位于**市禅**普君东路6号一座1601房权益(以下简称标的),建筑面积为70.49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转让标的挂牌价未含土地出让金价格。详见**中洲土地房地产资产****点击查看公司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为苏中洲评(GD)报字(2024)第Z0018号)。 转让标的范围以上述评估报告书的评估范围为限,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5-14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延牌条件: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最长**周期数:48,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个):5个工作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根据《**市房屋拆迁合同》(编号:A****点击查看1080)中的《证明》显示“****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对普君南地段进行旧城改造,征拆了**市市区司马坊39号之一102房的房屋,****点击查看压件厂,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为69.79㎡。****点击查看政府佛府办函【1993】 131号文件及**市****点击查看公司佛工投字【1999】073号文件,该房屋《**市房屋拆迁合同》由**市康****点击查看公司盖章签订。按合同约定回**置到禅**普君东路6号一座1601房,回**置房屋建筑面积为70.49㎡,需增购建筑面积0.11㎡。根据**市****点击查看公司佛公盈字【2005】198号文件及**市****点击查看公司佛中承【2006】19号文件,增购部分面积由**市****点击查看公司增购,产权归**市****点击查看公司所有。” 2.**市****点击查看公司现己更名为****点击查看(即转让方)。 3.本次转让标的为合同权益,房屋现状为出租,合同权益按现状进行交易,本次标的资产数据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为苏中洲评(GD)报字(2024)第Z0018号)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转让方与交易机构对转让标的使用性能、外观不作保证,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做尽职调查。 4.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查封或已披露事项外干扰受让方享有合同权利、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 5.本次转让成交后,如因政策原因、历史原因或非交易双方过错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交易双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转让方退还成交价款给受让方,转让方、受让方、产权交易机构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及其他经济法律责任,交易双方相关交易服务费不作退还。 6.受让方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须****点击查看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转让方不作入户保证。 7.本项目仅为合同权益转让,转让方对合同项下资产能否进行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一旦参与报名,视作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公告信息等无异议。 8.本次转让标的土地性质为划拨,需缴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具体数额以产权登记过户期间国土部门核定为准)全部由受让方负责缴纳,其他交易过程中及权属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受让方须出具承诺函,接受并承担本次转让标的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因政策法规所产生的土地出让金及交易中涉及税、费波动变化等风险。 9.标的处于出租状态,租赁合同于2027年12月31日到期,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如非原租户成交,受让方在受让标的后,必须承接标的租赁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相关履约责任。 10.其他披露事项详见**中洲土地房地产资产****点击查看公司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为苏中洲评(GD)报字(2024)第Z0018号)和《资产交易合同》(文本)。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点击查看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1万元(以到账为准)。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点击查看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 账号:8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点击查看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点击查看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点击查看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 账 号:39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88****点击查看010001 开 户 行:****点击查看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二、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不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10000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点击查看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点击查看 账号:8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点击查看路支行 转账备注:****点击查看+保证金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点击查看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点击查看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市禅**石湾镇街道绿景一路28号三楼之一(住所申报) | ||
法定代表人 | 陈凤梅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点击查看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点击查看公司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453907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点击查看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省**市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委员会 |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日期 | 2024-12-20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市**区桂城文沙东六街4号501房及501单车房等24处房地产的批复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冠鹏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点击查看017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天**路28****点击查看广场中座 7楼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www.****点击查看.com/;https://www.****点击查看.cn/ |
补充披露信息 |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