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财政局关于选取“高新区北组团北片区便民停车点及公园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跟踪评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财政局关于选取“高新区北组团北片区便民停车点及公园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跟踪评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招标详情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联系人2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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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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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点击查看财政局关于选取“高新区北组团北片区便民停车点及公园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跟踪评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0 10:16

一、比选事宜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我局拟选取一家专业的第三方机构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人为****点击查看,现对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高新区北组团北片区便民停车点及公园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高新区(柳梧新区)。

3.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内容为项目总投资3681.03万元(概算批复金额),本项目位于**高新区北组团,项目用地面积约为5430.31㎡,建设内容为配套服务用房、****点击查看停车场及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3910.49㎡,地上含2层配套用房、楼梯间共约182.64㎡,另有钢结构构筑物约304.99㎡;地下约3422.86㎡,设机动车位76个(充电车位28个)。配套建设健身器材、标识标牌、水电等附属设施。

4.标段划分:无标段。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6.比选范围:

(1)高新区北组团北片区便民停车点及公园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跟踪评审单位的招标代理工作

(2)工作内容:按相关规定编制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完成招标代理的全部工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在**自治区有关部门进行备案,近三年具有类似工作业绩,在人员、设备及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

(1)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点击查看.cn);

(2****点击查看商行****点击查看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点击查看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点击查看.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5.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

6.报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报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评审等前期工作。

四、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须是在藏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报价文件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报价文件须密封递交,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五、报价要求

比选控制价:依据招标代理计费中标金额的1.5%下浮比例取费,由中标方支付。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起至2026年10月13日(上午9:30-13:00,15:30-18:00),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3日18:00,地点为高****点击查看管委会财政局(4107)办公室,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介

****点击查看管委会门户网站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查看

办公地址:****点击查看**管理中心孵化器

联系电话:0891-****点击查看231

监督电话:0891-****点击查看006

九、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2.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选取。

3.本次投标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

4.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5.比选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6.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点击查看财政局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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