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政协新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5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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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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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6日 15:44


尊敬的马玉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垃圾处理和运输”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环境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市城管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市高度重视,紧紧围绕重点目标,周密安排,积极改造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运行,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深入开展。全市8个县(市)分别于2018、2019年通过农村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2023年10月底,获****点击查看填埋场停用,全市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目标,全市域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由填埋处理转变为焚烧发电。同时,按照《**省2023年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市城管局积极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化利用,积极谋划建设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收集、转运、末端处置体系,探索推广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各****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模式运营,逐步推进农村垃圾整治达到“五有”(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完善的监督制度)标准,农村环境卫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村容村貌有了很大的提升。

正如您提案中指出,农村生活治理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农村垃圾治理还停留在清理陈年垃圾和村内道路的清扫保洁上,没有统筹计划****点击查看基地、村内闲置(干枯)坑塘、空地等地方的综合开发利用和村内入户道路的改造提升,长此既影响环境卫生的质量提升也很容易出现反弹;二是通村道路两侧(路肩)环境卫生的治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杂草不能及时治理,白色漂浮物不能及时捡拾,还存在有秸秆不能及时清理等现象;三是各县(市、区)及****点击查看公司督导检查的力度不够,讲评惩处不严,导致清扫保洁质量有待于提高等。

****点击查看城管局将结合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一是要求各县(市)、区城管局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和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和宣传单、墙体画(标语),以及制定(修订)村规民约、签订“门前三包”书等形式,充分调动村民投身于治理和维护好家园环境卫生的积极性;二是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和村庄督导检查机制,尤其是乡镇和村两委督导检查机制的培育,以保障农村治理工作的长期效果;****点击查看政府报告,要求市、县、****点击查看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