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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资交告字[2025]155号
****点击查看政府批准,****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同地(G)[2025]-9号 | 位于豫海****点击查看开发区管委会庙儿岭村) | 17204平方米(合25.81亩)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R≤0.8 | JM≤40 | 净地 | 50年 | 206.5 | 206.5 | 2025年07月25日09时00分 | 2025年08月04日16时30分 | 2025年08月06日09时40分 | |||
同地(G)[2025]-10号 | 位于豫海镇银****点击查看花园小区北侧) | 57111.71平方米(合85.67亩) | 商住用地-其中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比例≤10% | 1.0< R ≤1.8 | JM≤30 | L≥30 | 净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9,252.1 | 9,252.1 | 2025年07月25日09时00分 | 2025年08月04日16时30分 | 2025年08月06日09时5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
(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二、中华人民**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同地(G)[2025]-10号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
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五、注意事项
同地(G)[2025]-9号:1.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他规费。2.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面积达到应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以上或者已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2年内建设完成。
同地(G)[2025]-10号:1.****点击查看中心区集中拆**置用地,住宅建筑面积的6%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安置房(住宅)控制在3000元/平方米以内。 2.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他规费。3.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面积达到应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以上或者已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2年内建设完成。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点击查看中心或****点击查看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点击查看市**区**中路51号****点击查看;
联系人:张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0951-****点击查看025、****点击查看023。
2.出让人地址: ****点击查看医院住院部二楼(老**)****点击查看;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953-****点击查看114。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
,点击登录/注册办理。****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2025年07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