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交建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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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工程类 |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
预算价:****点击查看4825元 | 最高限价:人民币896.9737万元,其中暂列金额45.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
采购方式:公开发包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个日历天 |
项目联系人:杨工 | 项目联系电话:180****点击查看8519 |
采购单位联系人:薛女士 |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0****点击查看8523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2025/09/05 15:00 | 递交地点:****点击查看集团集采平台 |
开标时间:2025/09/05 15:00 | 评审地点:**市电子产业园A栋2楼评标区 |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响应供应商正式人员。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且必须满足: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上传) 3.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9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在响应供应商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工程款发票(四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盖章。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若出现金额不一致时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的金额为准。 ③中标通知书、合同项目负责人应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字一致,如该项目存在项目负责人变更的,则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业主证明文件亦予以认可。 (三)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公开发包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公开发包活动的,需提供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同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月前近1个月(连续)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扫描上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扫描件上传)。 (六)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七)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或“信用**(http://credit.****点击查看.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八)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付款方式: 农民工工资:履约过程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须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以转账的形式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同时,本工程农民工工资的工日单价原则上不得超过400元/工日,且工人单日实名考勤打卡周期不超过4小时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计取。 |
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