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第4.2条款的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第(5)项改为:投标人须提供相近物资在铁建工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新注册的投标物资生产厂投标不受业绩限制(2025年9月至2026年9月期间注册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