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城区排水防涝(一期)水毁修复工程

南靖县城区排水防涝(一期)水毁修复工程

发布于 2024-10-16
**县**排水防涝(一期)水毁修复工程

递交时间:2024-10-15 20:10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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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和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024-10-31 09:00:00
120天
暂无
300,000元 人民币
51,516,595元 人民币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022
2024-10-31 09:00:00
**第一开标室
待定
资格后审
0001-01-01 00:00:00
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