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章村源农田灌溉设施改造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青田县章村源农田灌溉设施改造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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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章村源农田灌溉设施改造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信息时间:2024-09-30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县章村源农田灌溉设施改造及水生态修复工程

招标序号:QSL2024-16号

招标单位:****点击查看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及电话:刘益丽0578-****点击查看098

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阮荣淼 证书号码:浙 2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4031

预中标价: 伍佰肆拾叁万捌仟肆佰壹拾贰元整(¥:****点击查看412.00)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业绩公示:无。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08日

无效标说明:

1、****点击查看公司因未提供U盘,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做无效标处理;

2、**县****点击查看公司因投标文件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不符合4.3.3.2.商务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或分项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3、**市****点击查看公司因投标文件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不符合4.3.3.2.商务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或分项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4、****点击查看公司因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函,不符合4.3.3.2.商务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7)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异议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日历天,如遇节假日推至节假日后第一天)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点击查看水利局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点击查看水利局:0578-****点击查看060,**县公管办:0578-****点击查看004。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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