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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14 18:09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县贵山至东水公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沥青混凝土直接采购项目
招 标 人:****点击查看**县贵山至东水公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项目部
上级监督部门:****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中心
联系方式:0351-****点击查看026
本级监督部门:****点击查看纪检室
联系方式:0354-****点击查看799
公示期限:2025年 08月14日18时至2025年 08月17日18时
****点击查看**县贵山至东水公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彩色标线及图案标志直接采购已经结束,现将本次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限价:153660.00元(含税含运费,税率13%)
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中标价:153660.00元(含税、税率13%)
采购内容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未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未税金额(元) | 含税金额(元) |
沥青混凝土 | SBSAC-16 | 吨 | 600 | 13% | 226.63717 | 256.10 | 135982.30 | 153660.00 |
合计 | 135982.30 | 153660.00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平台中无“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有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点击查看**县贵山至东水公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项目部
2025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