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锡通园区公安分局院内西侧建筑拆除重建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采购

苏锡通园区公安分局院内西侧建筑拆除重建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采购

发布于 2025-09-03

招标详情

南通市公安局苏锡通园区分局
联系人联系人2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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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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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分局院内西侧建筑拆除重建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16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标段编号:****点击查看01;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分局院内西侧建筑拆除重建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采购

项目类型:工程

所属行业:建筑业

预算金额:****点击查看267.32元,其中暂列金 1.8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最高限价:****点击查看267.32 元,其中暂列金 1.8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磋商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点击查看分局院内西侧建筑拆除重建项目施工,其中拆除的垃圾及废料及回收的残值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规定的承诺书,承诺内容为: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

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点击查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属于清单中产品名称处打★品目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认证****点击查看总局发布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本次采购的大便器、小便器、水龙头、电热水器、空调器,属于****点击查看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为:★A060805便器、★A060806水嘴、★电热水器、★A****点击查看180203空调机,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此项为符合性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这三项。

3.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由采购人于开标后查询,供应商无需主动提供本条证明材料,采购人审查之后,“信用中国”网站系统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供应商承担过类似房屋建筑施工业绩。

注:①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两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

3.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以上证书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

特别提醒:①注册地为**省内的企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

②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供应商单位与拟派项目负责人订立有效的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证明。

3.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8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磋商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磋商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磋商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供应商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采购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不合格名单为: / 。

本条款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是2025年6月20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3年6月21日(含)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所称“近1年”、“近三个月”、“近五年”的定义与上同。

3.9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4.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格式提供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函、②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承诺书、③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④认证承诺书、⑤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④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5.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http://ggzyjy.****点击查看.cn/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交易响应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09点30分(**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2.提交方式: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

3.磋商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

4.解密截止时间:以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少于二十分钟。

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上传于网上招投标平台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时无需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和原件。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肆份及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光盘贰份),以供存档。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CA系统打印,且必须保证与评标时的电子标书完全一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限额开标大厅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3.对项目需求部分(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机构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点击查看公司提出。

4.供应商磋商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交易响应人凭企业CA证书进行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软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点击查看-0000。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路588号

联系人:****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点击查看0010

代建单位:**苏通科技产业园滨****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南****点击查看园区江成路1088号

联系人:****点击查看管理部

联系方式:198****点击查看1915、051****点击查看80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星城路299****点击查看科技园3号楼501室

联系方式:庄卫韦 187****点击查看20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卫韦

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2069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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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性审查意见表及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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