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部新营区文化氛围建设分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
更正内容1:原招标公告第四条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八项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现第八项本项目特定资质更正为:
注:以上人员均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提供的人员需无不良记录,人员业绩需体现人员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更正内容2:原招标公告中第十四条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点击查看965867。现联系电话更正为130****点击查看8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