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朔城区盐碱地治理试点项目建设合作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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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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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朔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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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朔**盐碱地治理试点项目建设**方的公告
时间:2025-08-08 20:05

《朔**盐碱地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点击查看政府同意印发。根据该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朔**盐碱地治理试点项目建设**方。

一、项目概况

朔**共有盐碱耕地32.4万亩,盐碱荒地3.05万亩,改造治理盐碱地对于维护粮食安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意义重大。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实施盐碱地治理试点项目。

本项目区涉及滋润乡滋润村、大梁村、十里后村。实施总面积3451.49亩,按照国土图斑分类,盐碱荒地面积1907.14亩,耕地面积1276.88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931.87亩),其他地类267.47亩。按照地域分类,十里后村面积1490.68亩,大梁村面积1909.71亩,滋润村面积51.1亩。****点击查看**局2019-2020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总面积1131.46亩,其中未入库面积884.74亩,入库面积共246.72亩。

项目区中涉及的盐碱荒地每亩改造治理费用标准按10000元估算,涉及的耕地每亩改造治理费用参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按3000元计算,项目总费用预计2290.2万元。

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建设**方的验收申请,按照《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进行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点击查看政府下达竣工验收报告。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盐碱地治理竣工验收,耕地指标上图入库后,区财政支付项目建设成本(按照初设方案、复核报告、审计报告认定)并予以奖励,十等耕地每亩2000元,十一等耕地每亩1500元,十二等耕地每亩1000元,十三等耕地每亩500元,两项合计金额一次性支付。

二、项目建设**方主体资格要求

1、 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相关能力,特别是资金实力;

3、提供顺利实施本项目所需履约保证的承诺。

4、承诺项目资金专账核算,建立规范的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推进机制,有专人负责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和项目建设质量。

请有意参与的项目建设**方主体于8月21****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提交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承诺书等)。报送资料联系人:张继平,联系电话:131****点击查看4255

**市朔**盐碱地试点项目实施方案.docx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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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朔城区盐碱地试点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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