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石岐街道张溪城中村微改造项目答疑及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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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性质
**市石岐街道张溪**村微改造项目
澄清
招标公告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工期要求为10个月,而投标文件承诺书的格式的工期为日历天,承诺书中的施工工期是否填写10个月即可

答:承诺书中的施工工期格式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文件澄清部分第1点。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的技术负责人填写投标企业的技术负责人还是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信息

答: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的技术负责人是指投标人单位的技术负责人。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九章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范本条款的修改/3.修改内容/3.4章节条款号: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技术标函 /(一)投标承诺书/现文中的第5点及第19点修改为:

5.施工工期: 个月

19.我方承诺若违反招标文件第14.1.1 招标控制价和承包标准第(17)罚则所列的条款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2的违约条款,则按相应条款规定的处罚标准接受处罚。”

2、招标文件第九章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范本条款的修改/1.增加内容/1.2 章节条款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增加条款14.22违约条款/现文中的14.9修改为:14.22。
3、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里的人员由成员单位提供时,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上选择“项目管理机构”页面中,可先选择牵头单位已入库的人员。如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人员不一致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上的人员为准。

原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以原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日期: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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