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埇桥区 2024-2026 年教育建设项目校园规划方案和施工图纸设计一体化中标候选人公示

[正在公示]埇桥区 2024-2026 年教育建设项目校园规划方案和施工图纸设计一体化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4-09-26
浙江****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82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18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574条

立即监控

**区 2024-2026 年教育建设项目校园规划方案和施工图纸设计一体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区 2024-2026 年教育建设项目校园规划方案和施工图纸设计一体化

招标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市**区浍水路 726号

联系人及电话

张主任177****点击查看057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点击查看**广场B幢1601室

联系人及电话

廖工137****点击查看3821

****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中铁****点击查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省**市下**朝晖新村六区浙工大校内

**省**市**区**东路8号设计大厦

****点击查看开发区**路18号**中电软件园二期C7栋101、201、301、40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建筑行业甲级、城乡规划甲级

建筑行业甲级、城乡规划甲级

建筑行业甲级、城乡规划甲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55.50%(约****点击查看000元)

57.00%(约****点击查看000元)

56.00%(约****点击查看000元)

工期(日历天)

1095

1095

109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满足国家对各阶段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文件、资料必须通过招标人和有关部门的审查

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满足国家对各阶段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文件、资料必须通过招标人和有关部门的审查

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满足国家对各阶段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文件、资料必须通过招标人和有关部门的审查

****点击查看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1、****点击查看学校项目

2、兰****点击查看基地**

1、**市****点击查看初中、****点击查看小学****点击查看中心建筑规划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1、滨****点击查看小学(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经理

姓名

陈弘

王智忠

龚树松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0****点击查看1106

200****点击查看0322

202****点击查看1033

综合评估得分

90.58

89.34

88.74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6日-2024年9月29日

招标代理费

31000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点击查看.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市****点击查看建设局

单位地址

**市**区**南路 700 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建筑工程管理股 0557-****点击查看479







附件(6)
附件_450316418_287451929.pdf
下载预览
附件_450316418_287451923.pdf
下载预览
附件_450316418_287451924.pdf
下载预览
附件_450316418_287451925.pdf
下载预览
附件_450316418_287451926.pdf
下载预览
附件_450316418_287451928.pdf
下载预览

免费注册会员

*手机号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