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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 / | |||
工程名称 | 六镇镇周洼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三期 | |||
工程地点 | **县境内 | |||
建设单位 | ****点击查看 | |||
选取方式 | 公开选取 | |||
资质要求(以选取文件为准) |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3、严禁挂靠、围标、串标。如被选取人有上述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动中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被选取人自行承担; 4、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选取规模 | 投资额591061.57元。 | |||
选取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选取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8月25日 |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9日15时00分 |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9日15时00分 |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地址 | **县六镇镇司法所二楼会议室(现场电话联系场地信息) | |||
信 息 内 容 | ||||
工程概况 | 六镇镇周洼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三期,项目位于**县六镇镇境内,包括:现状道路划线:1、10cm宽白色热熔漆约31m2;现状沥青拓宽:1、拆除侧、平(缘)石约88.4m,2、道路碎石垫层约35.36m2,3、15cmC25水泥混凝土垫层约26.52m2,4、5cm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约44.2m2,5、10cm宽白色热熔漆约8.84m2;三、现状沥青加铺:1、5cm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约7938.59m2,2、10cm宽白色热熔漆约358.89m2。 | |||
评审办法 | 总价中位值法 | 付款方式 | 详见选取文件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选取文件获取方法 | 2025年08月25日17时 00分后---2025年08月29日15时00****点击查看政府网下载领取。 | |
响应保证金:详见选取文件 | ||||
选取文件获取时间:选取截止日前,如被选取人不及时索取选取文件(选取文件)或材料不完整,造成后果由被选取人自负。 | ||||
重要说明: | ||||
(1)本项目不接受被选取人或其它公开信息显示列入“不良记录”的被选取人的响应文件。 (2)被选取人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点击查看管理部门限制响应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选取,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3)凡被选取人在选取人组织的选取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市公共**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4)被选取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选取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响应文件; (5)被选取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交易项目选取,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选取人(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被选取人信用记录。 选取人(代理机构)将对被选取人、法定代表人及其****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被选取人承诺不一致,****点击查看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 (7)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被选取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选取人(代理机构)将同步对被选取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进行网上核查(中国裁判文书网)。若核查结果与被选取人承诺不一致,****点击查看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 (9)被选取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被选取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行为的,响应无效,如中标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0)被选取人近三年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若发生相关质疑或投诉,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被选取人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信用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1)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 (12)其它重要说明:详见选取文件。 | ||||
特别提示: 1、如果过程中出现选取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选取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响应文件; 2、如因被选取人未参加或虽参加但参会委托人自身原因导致开评审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自负。 被选取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评审结果。 | ||||
选取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商贸街交叉路口往东约190米 联系人:闫龙飞 联系方式:199 5509 0139 | 选取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花园87号商铺 联系人:许再见 联系方式:186****点击查看9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