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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2025年第十批桥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点击查看2025年第十批桥路工程依据《****点击查看公司关于下达2025年节能环保指标、第一次技术改造投资等计划的通知》(兰铁计统函〔2025〕161号)《关于下达2025年成本及安全生产费相关预算的通知》(财预电〔2025〕9号)文件要求,按照《****点击查看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银工党〔2023〕20号)要求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建设资金为技术改造、安全生产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点击查看段管内太中银线、平汝线。
建设规模:
标段1:太中银线桥梁墩台增设防撞设施
一、整治方案:桥梁墩台增设防撞设施。
二、主要工作量:桥梁墩台增设防撞设施13座桥/24个墩台。
标段2:平汝线28处路堑边坡风化落石隐患整治
一、整治方案:增设柔性防护网。
二、主要工作量:安装柔性防护网13162.5m2。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点击查看2025年第十批桥路工程招标所有工程量。
计划工期:工期60天。
2.3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下属****点击查看公司营业执照、独立核算、独立纳税的一般纳税人,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与报价(投标)标底相符合的经济能力。
(2)资质要求:太中银线桥梁墩台增设防撞设施项目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平汝线28处路堑边坡风化落石隐患整治项目潜在投标人须具有铁路工程、建筑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其中之一)等专业承包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业绩要求:具有营业线或邻近营业线施工经验,承建过铁路工程项目,提供已完成或在建铁路工程施工业绩1项及以上。
2.资质内容: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点击查看银行资信证明;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五项查询结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0日18时00 分至2025年6月15日18时00分,在****点击查看@163.com邮箱发送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了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进行报名,并在**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203室(详细地址)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账号汇款,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供有效缴费凭证。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纳税人识别号:91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点击查看3241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8时30分至2025年6月25日9时0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省**市**区**路72****点击查看宾馆13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点击查看.cn/index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市**区兴州北街228号****点击查看
邮 编:750000
联系人:闫虎成
电 话:189****点击查看1380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靳**
电 话:0931-****点击查看021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163.com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纪检:0931-****点击查看679****点击查看纪检:0931-****点击查看679
8.异议受理方式
8.1****点击查看异议受理:
徐工 电话:0931-****点击查看760 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8.2****点击查看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