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服务部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你(单位)2025年8月未按照《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缴纳或解缴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请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点击查看办税服务厅缴纳或解缴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16〕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本公告自公告满30日起,即视同已送达。 附件:2025年8月责令限期缴纳公告名单.pdf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