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嘉泽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一批江浙沪房产的拍卖公告

苏州嘉泽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一批江浙沪房产的拍卖公告

发布于 2025-09-17

招标详情

苏州嘉泽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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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点击查看发布时间:2025-09-17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5-10-03 10: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5-09-17~2025-10-02

一、拍卖时间、地点及拍卖方式

本公司将于2025年10月03日10时00分开始至2025年10月05日10时00分止(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点击查看.cn)在线公开拍卖。

二、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物清单如下: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类型

起拍价(元)

加价幅度(元)

市场估 值 (元 )

1

****点击查看**区 大渲南苑20号601室

房产

380000

5000

****点击查看000

2

** 市**区 长虹花园 168 幢101 号

房产

101

5000

****点击查看000

3

**市** 区欣盛茗 苑1号704 室

房产

101

5000

****点击查看000

4

**市**区 书香锦苑北区5号1502 室

房产

101

5000

****点击查看000

5

**市 **区 桐 桉 雅苑 18号501室

房产

101

5000

****点击查看000

6

****点击查看区 新跃路绿尚 家园 8号1002室

房产

101

5000

****点击查看000

7

**青城山路佘北家园28号楼201室

房产

101

5000

****点击查看000

8

**市**区 丽港苑 17幢1号103室

房产

101

5000

****点击查看000

标的 物具体 信息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需提前联系查验标的物情况。

三、竞买人资格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四、报名要求

请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点击查看.cn/)注册登记,并上传身份证明实名认证。中国境内外的一切合法的公民、法人和组织,提交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委托拍卖需提交委托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拍卖标的物的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前支付。

报名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0月05日09点00分。

五、拍卖流程

1.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09月17日—2025年10月02日,竞买人可现场查验房屋(需提前预约)。

2.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地址。

3. 拍卖保证金及审核费: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保证金(元)

信息审核费

1

****点击查看**区大渲南苑20号601室

50000

0

2

** 市**区 长虹花园 168 幢101 号

50000

0

3

**市** 区欣盛茗 苑1号704室

50000

0

4

**市**区 书香锦苑北区5号1502室

50000

0

5

**市 **区桐 桉 雅苑 18号501室

50000

0

6

****点击查看区 新跃路绿尚 家园 8号1002室

50000

0

7

**青城山路佘北家园28号楼201室

50000

0

8

**市**区 丽港苑 17幢1号103室

50000

0

保证金及信息审核费按上表清单缴纳。竞价前竞买人按平台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交纳完成即报名成功,在竞价开始后可进行出价竞价。竞价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支付平台软件使用费。未竞拍成功的,保证金将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无息退回;信息审核费一旦信息审核通过并发放竞买号牌后,概不退还。如审核费未另行缴纳的,将从保证金里扣除。成交后竞拍人按成金额缴纳5%的佣金及0.15%的平台服务费。标的物不设保留价。

4. 竞买人应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5. 竞价成交: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买受人应当于拍卖成交当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签署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款项支付: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付清相应款项,可预留总价的 10% 待完成过户事宜时付款,逾期支付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 收款账户:

户名:****点击查看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

账号:32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00008803

六、特别说明

1,标的物委托人已合法取得该标的使用权详见附件,本标的为回**置房(或自建房),未办证,****点击查看政府相关部门通知为准;该标的 物目前 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暂无法办理按揭及抵押贷款。

2. 产权过户时相关税费、手续费按法律法规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3. 平台上的标的物描述由委托人提供,仅供参考,不作为保证,请竞买人在展示期间实地看样(看样需在展示期间内提前预约),未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现状认可。竞买人参与竞拍的,即表明其已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及已知未知的瑕疵。

4. 拍卖按现状拍卖(不含可移动物品),拍卖人对其品质不作任何瑕疵担保,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 竞买人接受《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易违约金为房屋交易总价 10% 作为违约金。

6. 若拍卖中止或流拍,将另行公告。

注:竞买人自平台报名后即视为本人已阅读并理解自身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自愿参加本场拍卖会,接受网站公示的拍卖标的物瑕疵及其他注意事项。

七、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王 经理 158****点击查看7194

****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