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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点击查看 | 宗地总面积: | 51605.8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九华路与磁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42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51605.8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6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点击查看424BA0118 | |||
起始价: | 33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点击查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等情形。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控股方需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2.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点击查看管理部****点击查看公司章程以备核查)。 3.法人或其****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8月06日 至 2025年08月26日 到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市印**路2009号汇通大厦719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8月06日 至 2025年08月26日 到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市印**路2009号汇通大厦719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7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8月27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8月28日 12时00分在拍卖地点为****点击查看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至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剩余50%的余款可分期缴纳,6个月内缴纳至出让金总额的70%,9个月内缴纳至出让金总额的90%,一年内全部缴清。 2.土地开发程度:出让范围内建筑物拆至地表,土方、垃圾等由受让人自行按规定处置,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出让地块范围内,如经文物部门确认地下有文物埋藏的,需依法进行考古勘探或发掘。 3.土地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净地交付。 4.开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5.该地块不得用于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 (二)项目建设要求 1.竞得人在地块北侧沿九华路按照不低于 450 元/平方米标准代建约 4731 平方米绿地(面积以实测为准,详见附图),****点击查看园林部门审核后实施,建成并经验****点击查看园林部门,资规部门同步办理绿地用地划拨手续。 2.竞得人在地块南侧按规划条件附图线形代建一条宽度不小于 9 米的道路,道路需在项目首期竣工前建成并经验收后****点击查看政府。 3.竞得人负责在小区内部设置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 25 平方米的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可在小区内部公共区域独立设置,也可以结合物业用房等公共建筑联合设置,但必须设置方便小区居民和访客 24 小时使用的独立出入口,建成后移交至物业管理。 4.****点击查看社区用房、养老设施、托育、医疗卫****点击查看社区服务中心用地中集中设置,本地块无需配建;地块所需配套体育设施按相关规定要求设置。 5.在规划设计方案中应明确本地块建设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时序,配建的公共设施应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使用,项目分期建设的,配建的公共设施应在项目首期中同步建设。相关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筑节能、智能制造、燃气安全和新型建筑工业化等要求,由市住建局明确并纳入本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人防工程产权按照《**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马政办(2023)25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八、 ****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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