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资质: ①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公路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自然**部门颁发的工程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 3、其他事项: ①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联合体投标人中运营管理服务的成员方除外)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②信誉要求: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点击查看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③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一方。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4家(含牵头人);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