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保障公众安全和利益,按照《****点击查看运输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2025〕—104号)文件相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认真开展**市2024年度全市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现将“从事旅客运输、客运站经营、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运输)、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7日。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向****点击查看申请复核,联系电话:0874-****点击查看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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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