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民法院采购先行调解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宁国市人民法院采购先行调解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9-18
中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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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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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采购先行调解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鳌峰西路 3 号(**市邮电大院内)

成交金额:574300.00元

评审报价:574300.00元

评审总得分:85.2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点击查看采购先行调解服务项目

严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服务范围提供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严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提供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经考核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严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凌、杨莉、冯亚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171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市**大道66号、**市梅园路香江金郡**12栋3楼,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8772、152****点击查看9292。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市**大道66号

联系方式:187****点击查看8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梅园路香江金郡**12栋3楼

联系方式:152****点击查看9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张工

电话:187****点击查看8772、152****点击查看9292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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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

下载磋商文件.pdf下载主要标的信息.pdf

附件信息: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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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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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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