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2026年保障房维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2026年保障房维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3-07

招标详情

绍兴市越城区房地产管理处
联系人联系人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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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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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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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2026年保障房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8日 09:30(**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保障房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元):****点击查看000

最高限价(元):****点击查看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年、2026年保障房维修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点击查看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单位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的供应商单位注册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缴费单位和供应商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点击查看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2024年11月至2025年1****点击查看中心出具的社保****点击查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备注: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3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 09:30(**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n/在线递交,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n/;现场开标地点:**市梅**路56号****点击查看14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
3.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补充事项”。(重要)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越****点击查看路4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点击查看8577

质疑联系人:陈国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5-****点击查看2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梅**路56号14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丽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点击查看6705

质疑联系人:陈国萍

质疑联系方式:133****点击查看0807

3.****点击查看管理部门

名 称:****点击查看财政局

地 址:**省**市人民东路1187号

传 真:/

联 系 人:季扬

监督投诉电话:0575-****点击查看1643

330602

附件信息:

附件(1)
2025年、2026年保障房维修项目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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