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招标项目名称: | 贵金属二次****点击查看**基地(二期-无机生产车间及公用配套设施)加压碱溶设备系统(二次)ab7cfbfa-0595-471f-81f4-****点击查看9089b7c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ab7cfbfa-0595-471f-81f4-****点击查看9089b7cc | ||
建设规模: | ****点击查看800.00元,其中设备采购限价****点击查看800.00元,安装费暂估价950000.00元。ab7cfbfa-0595-471f-81f4-****点击查看9089b7cc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设备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9-22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商贸****点击查看信息局(0877-****点击查看830)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点击查看 | 经办人: | 白老师 |
办公电话: | 0877-****点击查看226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经办人: | 金永琪 |
办公电话: | 0871-****点击查看3510 | 移动电话: | 182****点击查看6474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 |
标段名称: | 贵金属二次****点击查看**基地(二期-无机生产车间及公用配套设施)加压碱溶设备系统(二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9-29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0-13 09:00 |
开标地点: | **县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90.9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加压碱溶设备系统界区范围内的工艺设计、采购、制造、安装、调试、培训,包括全部设备、仪表、管道、控制系统、配电柜、钢结构等整套供货及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具体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级)含及以上证书。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类似设备供货业绩(类似业绩指:加压溶解系统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甲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注:提供的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注:提供的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成立不足一年的****点击查看公司财务报表或验资报告或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情况说明) 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级)含及以上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类似设备供货业绩(类似业绩指:加压溶解系统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甲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