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5-34211
发文机关: **县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5〕135号
成文日期: 2025-06-24
关于潭溪乡五星村石桥基脚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5〕135号
关于潭溪乡五星村石桥基脚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点击查看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潭溪乡五星村石桥基脚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潭府发〔2025〕9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潭溪乡五星村石桥基脚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潭溪乡五星村石桥基脚加固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点击查看。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潭溪乡五星村。
四、建设工期:6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上游护磅基脚加固5米,石桥基脚加固4米,下游护磅基脚加固3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县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专项资金,不足部分乡镇自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点击查看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点击查看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抄 送:县统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局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