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下达丰顺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16.55万元,培育人数48人

上级下达丰顺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16.55万元,培育人数48人

发布于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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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丰顺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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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农农函[2025] 165号)要求,上级下达**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16.55万元,培育人数48人。为高质量完成这项培育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市****点击查看


二、培育任务与要求

紧密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全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2025年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48名,围绕践行大食物观,结合地方农业特色,发展生态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开展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茶叶)。培育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25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有关要求实施。


三、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

(1)已列****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认定的2025****点击查看基地(综合类)名单;

(2)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3)有实习实****点击查看基地;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5)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遴选培育机构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遴选培育机构的评审专家在本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出现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育机构,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培育机构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或对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申报**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根据自身情况形成全面、详实的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项目实施条件、师资队伍、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和培训方案,并提供单位统一****点击查看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列****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认定的2025****点击查看基地(综合类)名单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请于2025年9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申报材料寄到****点击查看。本遴选公告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30日。

(二)专家评审。****点击查看在县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并予以公示。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会议、评审、培训、验收等)由培训机构完成支付。

(三)公示备案。****点击查看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2025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并签订合同书。同时,将认**果上报**市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五、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广****点击查看广场政锦路2号****点击查看

2、联系电话:****点击查看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0753-****点击查看266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