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李集乡人民政府王岗村艾草基地水肥一体化暨李集乡特色产业基地微灌溉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商城县李集乡人民政府王岗村艾草基地水肥一体化暨李集乡特色产业基地微灌溉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4-11-29
河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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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0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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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基地水肥一体化****点击查看基地微灌溉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县****点击查看基地水肥一体化****点击查看基地微灌溉工程项目,详细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县**镇崇福大道西段26号 2,117,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基地水肥一体化****点击查看基地微灌溉工程项目 / / 田迎春 豫14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4562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昭、张文莉、程静。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报酬为参照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23,17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李集乡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6****点击查看8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49号1号楼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方式:152****点击查看7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方式:152****点击查看7676
附件(3)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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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467209868_2984671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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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报告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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