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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为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按照有关规定,现启动我局《**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编制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背景
国家《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标〔2022〕53号)提出,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建筑的比例达到40%;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更大范围推广装配式建筑。**省《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方案》(川建建发〔2021〕110 号)提出,到2025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建筑40%,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因地制宜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参照**、**等城市经验做法,制定《**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二、项目主要内容
(一)主要工作内容
供应商按照**技术文件编制有关规定,根据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和《**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结合**市行业发展实际,编制《**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并形成完整的成果技术资料。具体包含以下工作:
1.收集整理相关背景资料
供应商应收集国家、**省、**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及技术标准,以及可供参考借鉴的其他省、市相关材料,整理形成背景资料。
2.拟制初稿
根据采购人认可的《**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框架,开展草拟、细化工作,形成初稿。
3.征求意见
开展调研座谈,征求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及公众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内容,形成初步成果文件。
4.专家论证
邀请领域相关专家,就初步成果文件的结构内容、技术标准及要求等合法合理合规性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
5.组织报审
撰写起草说明、《**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送审稿)及相关依据等附件材料,协助采购人提交审议,并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6.公开发布
审议通过后,编写解读或释义材料,协助采购人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项目预算
参考技术文件编制市场行情,经内部审批,本项目预算不高于4.8万元。
(三)其他要求
1.实施期限
采购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送审稿)及相关成果;《**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正式公开发布后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2.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至少4名人员,其中,建筑专业2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同时具有建筑设计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结构专业2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同时具有结构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若项目需要增加其他专业编制人员的,供应商应协调落实。
3.付款要求
本项目自完成服务内容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得证明材料:
(①可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也可提供****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也可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报价人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④报价人工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点击查看银行开户证明材料;⑤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可提供财务会计制度管理文件或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①-⑤项具有同等的效力,报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1报价人提供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3.2报价人提供类似技术文件编制类履约经验: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报价人可提供2024年6月1日以后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点击查看银行电子回单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②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③2025年1月1****点击查看公司可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
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中第①-③项具有同等的效力,报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报价人参加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鲜章)。
四、报价及回函要求
请各潜在供应商收到本函件后,于2025年9月4日17:00前,将报价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密封完好,一式2份),****点击查看住建局(**市高新区蜀绣西路69号)2313办公室。
注意:报价高于预算的,该报价无效;该报价是供应商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工劳务、数据信息、文件资料、咨询、设备投入、办公耗材、交通差旅、食宿、专家评审、食宿、成果、利润、风险、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评审办法
评审工作由我局负责组织。评审办法为报价最低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报价和合同模板附后。
附件:
****点击查看
建筑科技发展处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