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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剩余砂石土项目监督管理,严防非法违法采挖矿产**行为发生,****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单位(企业)核实剩余砂石土项目平整过程是否存在越界开挖、超标高开挖及是否按专家评审通过的平整方案进行施工等情况,现向社会进行询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剩余砂石土位于**省**市蕉**七都镇河墘村,用地面积为96507㎡(折合约145亩),****点击查看地质大队提交的《**七都镇棉**砂石土量估算报告》以及****点击查看**公司提交的《棉山**侧工业路东侧奉御塘**侧**路西侧地块方量估算报告》,扣除场地平衡自用土方后,砂石土量约266.7万m3,其中土方量约255.1万m3,石方量约11.6万m3。
二、资格要求
技术单位(企业)应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任务要求
(一)具体任务
利用无人机、GNSS等技术手段对剩余砂石土处置项目全貌进行影像采集,对红线范围内施工情况进行地形测绘,比对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场地平整方案,明确是否有越界开挖及超标高开挖、是否有按专家评审通过的平整方案开展施工等,出具项目评价报告。
(二)时间要求
在合同签订后的10天内向我局提交棉**片区场地平整剩余砂石土项目评价报告。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单位(企业)的利润。由单位(企业)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中选单位(企业)与我局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最高价格不超过3.5万元。
(四)付款方式
单位(企业)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正式报告后,我局将在30天内支付给技术单位全部工作费用。双方以转账方式支付,单位(企业)开具正式发票。
(五)违约责任
争议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起诉。
四、反馈方式
单位(企业)应在2025年7月7日17时前,将报价文件(报价文件中应包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函,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邮寄至**市福宁北路66****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北部办公区)4层407权益科。
五、****点击查看管理部门
(一)本项目采购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526。
(二)监督人姓名:何先生,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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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