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天目湖镇河道、圩堤、灌溉泵站、田间工程等委托管理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
1.河道管护要求
(1)所有河道、河面无漂浮物、岸坡、驳岸压顶及以下部位无垃圾等杂物。
(2)界桩、管护牌、沿河堤防、岸线占用、管道排污和涉河建设等实行动态情况报告制度。
2.圩堤管护要求
(1)负责圩堤两岸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养护,及时清除两岸(坡)白色垃圾。
(2)宣传圩堤管理的法律法规,制止向河岸(坡)两旁倾倒垃圾。
(3)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定期向采购人汇报管护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4)全年保持圩堤整洁(原生态),环境良好,要求保持每周护坡清杂,整洁一次。
(5)圩堤两侧堤岸无白色垃圾,无障碍物,不乱堆杂物,无建筑生活垃圾。
(6)严禁乱垦乱种,违法占用,原生态修复养护。
(7)按要求做好月报、季报、年报台账资料并及时上报采购人。
3.灌溉泵站管护要求
(1)保证所有机电设备完好无损,正常运行。
(2)巡查渠系等配套建筑物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告知采购人修复。
(3)管理房及室内外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及时清除周边垃圾、杂草、杂树等。
(4)做好保洁、维修、运行记录等。
4.田间工程管护要求
(1)所管护的排灌沟渠以及配套设施都要有专人管护,建立管理台账。及时收集汇总长效管护的有关法规政策、宣传资料、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合同协议、经费使用、检查考核等资料,并装订成册。
(2)所管工程均须在醒目处设立统一规格的公示牌,公示管护责任人、管护标准以及监督电话,以利社会监督。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