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双方根据实际进场数量进行结算,待结算审批完成后,乙方凭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甲方财务挂账,向乙方支付挂账金额的40%,当年年底之前支付至挂账金额的60%,剩余40%材料款项,根据所在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付款及甲方资金具体情况进行支付,最迟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第三年年底前无息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