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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市涪**新皂镇刘家村二社页岩矿、****点击查看**砖厂**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编制单位已按专家评审意见对方案成果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通过了专家复核。按照相关规定,现将方案文本、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点击查看反映,联系电话:0816-****点击查看812。
特此公示。
附件: 1.**市涪**新皂镇刘家村二社页岩矿**生态修复方案
2. **市涪**新皂镇刘家村二社页岩矿**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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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