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维吾尔自治区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住房综合整治项目工程造价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项目内容:工程项目包括外墙保温,喷涂真石漆,钢结构车库建设,膜结构车棚建设、升旗台及花池改造,营院围墙改造,活动中心钢结构顶篷加固、地砖铺设等设计,工程直接投资估算为345.87万元。
2.服务内容:根据工程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3.工程地点:****点击查看地区。
4.交货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或中标公示后3日历天数。
5.最高限价:15564.15元,最高控制费率0.45%进行下浮。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派出造价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或原注册造价师)证书 。
(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经发现有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应处罚。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递交时间:2025年7月28日18时前;
递交地点:****点击查看**一中学北门对面;
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或电子邮件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点击查看@qq.com)。
报价材料:
1.报价单(见附件);
2.****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开户许可;
4.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信息发布平台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卢先生 133****点击查看0321
监督电话:张先生 178****点击查看3355
张先生 190****点击查看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