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韩东**防洪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堤围工程)施工 | ||
**市韩东**防洪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堤围工程)施工 | ||
**市韩东**防洪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堤围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正常 | ||
2025-09-09 16:59:52 | ||
2025-09-15 16:59:52 | ||
2025-09-09 16:59:52 |
**市韩东**防洪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堤围工程)施工
评标结果公示
**市韩东**防洪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堤围工程)施工(项目编号:****点击查看),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8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商务标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 | 技术标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 | 最终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 |
1 | ****点击查看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2 | 中交路建(广****点击查看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3 | 中****点击查看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4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5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6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市**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
联系人:龚工
联系电话:0768-****点击查看053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水务局
联系地址:**市枫春南路吉园街 1 号
电 话:0768-****点击查看127
招标人:****点击查看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