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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其他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挂牌价:28.1万元 | 保证金:5.0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9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8日 16时30分00秒 |
标的名称:****点击查看社区建设用地砂质高岭土**转让 |
标的基本情况:**省****点击查看社区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在进行该项工程之土方工程(即“三通一平”,挖填方作业)时,发现有可供利用高岭土**,为高效利用**,我局将挖方区域内高岭土**进行综合利用,****点击查看中心予以处置。 |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08月01日 至 2025年08月28日 |
1、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及相关文件,成交金额低于60万元(含60万元)的标的,按标的成交金额的0.3%收取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60万元以上(不含60万元)到1000万元(含1000万)收费2000元/宗,此次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支付。 2、展示地点:清溪社区,展示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休息)09:00-16:00 。3、****点击查看社区项目高岭土**储量5.6137万吨;4、经****点击查看矿****点击查看公司评估,转让收益评估值高岭土为4.7806元/吨 ,转让收益评估值为¥26.3万元,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点击查看政府批准拟定砂岩的单价为5/吨,转让收益为¥28.1万元。另外买受人需单独支付储量报告费3万元、评估费1万元和交易服务费.
一、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成交价内含矿业权出让收益。除成交价外,另需缴纳交易服务费,此费用由买受人支付。竞买人在成交后3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本次竞得人需在成交公示期满后3日内由转让方在线编辑《国有资产租赁或转让合同》并在线发给竞得人,3日内将挂牌成交价款到**区政务大厅窗口缴纳,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分理处;账号:8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8069;户名:****点击查看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备注用途:清溪社区项目零星矿产**转让)。
二、标的交割。买受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买受人在5个月内将标的物开采完成。
交易编号:****点击查看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
拍卖开始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9时0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08月28日 16时3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起始价:28.1万元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增价幅度:1.0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 | |
确定竞得人规则:1、本次转让采取拍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2、受让方应当在成交公示期满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公告要求汇入指定账户)。3、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成交确认书》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4、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付款将视为违约,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转让人收取,并按《拍卖法》第39条追究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5、在采挖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及安全保管(被盗、受损等)责任事故等均由买受人承担。6、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2)意向竞买人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不抵成交价款,待受让方办结完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受让方预留的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3)未成交的意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售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1 | ****点击查看社区建设用地砂质高岭土**转让 | 标的基本情况:**省****点击查看社区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在进行该项工程之土方工程(即“三通一平”,挖填方作业)时,发现有可供利用高岭土**,为高效利用**,我局将挖方区域内高岭土**进行综合利用,****点击查看中心予以处置。; | **区 | 28.1万元 | 5万元 | 1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
,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交易活动。四、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8月28日16时3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5年08月28日16时3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8日16时3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2025年08月29日09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转让业务咨询电话:****点击查看 135****点击查看5559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0737-****点击查看262
****点击查看
2025年08月01日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