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安隆街90号(后接房屋部分)房产出租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9-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9-2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647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8-18 | |||||||||||||||||||||||||||||||||||||
评估机构 | **滨港房地产****点击查看公司 | |||||||||||||||||||||||||||||||||||||
租金底价 | 647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点击查看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41395D 注册地:**市**区香滨路30号 法定代表人:程天春 经济类型:****点击查看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点击查看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点击查看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点击查看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2025年第11次扩大会议2025.8.1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1、 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点击查看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 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4、 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退还给承租方。 6、 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 7、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10、出租方可在项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提供交易价款发票(税率为9%的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承租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交易机构在出租标的交割完毕和收到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出租方。 4、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房产出兑、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如承租方未按约定履行,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已支付租金不予退还,并按照年租金总额的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上述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实际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及其它相关的合理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承租方需另行向出租方交纳租金成交价的9%(不包含在租金价格内)的承租押金。租赁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押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 )的 、 、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 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186****点击查看6686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9-16 09:00:00 至 2025-09-22 17:00:00 | |||
报名手续 | 1、承租报名 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点击查看.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需要上传的材料 出租方经办人签字、意向承租方签字(按手印)或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公告附件) 以上材料须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审核。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5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年) | 3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09-16 09:00:00-2025-09-23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300 | ||
服务费 | 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附件: 附件: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女士、那先生 |
咨询电话 | 0451-****点击查看0195、0451-****点击查看0139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省****点击查看岗区长江路28-8号 | |
举报投诉电话 | 0451-****点击查看0259 | |
交易机构 | ****点击查看交易所(www.****点击查看.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