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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二、澄清说明事项: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第2.2.3(2)款中评分因素 第8项“新技术应用”的内容为“对本工程设计和勘测的合理化建议”现变更为“新技术的应用情况”,其他内容不变;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第三项设计服务期限中“初步设计:30日历天”现变更为“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澄清文件已上传至**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文件”中,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查看,以最新上传的文件为准。
注:本次公告在**公共**交易网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市**区**镇文萃街111号
联系人:曹主任
电话:137****点击查看3755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回族自治区**市**区**南街东侧香山秀府10#楼1-2层
联系人:李梦婷
电 话:132****点击查看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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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9 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