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相应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点击查看公司的《合格劳务分包队伍资格准入名录》中。 2.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合法纳税人),且需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 3.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投标人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6.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相关工程施工业绩。 7.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合理、完善的可行性的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并须经招标人及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实施。 8.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相关方批准的施工组织技术方案中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的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情况及因现场条件等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发生的费用变化。 9.****点击查看施工队伍必须是整建制队伍,保证人员充足,满足施工需要,满足黑白倒班施工要求,坚持合法用工,手续齐全,并对劳动力的保障有足够的协调能力,否则不予进场,投标人生活区达到文明民工生活区标准,如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清退,直至解除合同,责任在投标人。 10.经勘察工程现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招标图纸、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完成王寨小区棚户区改造工程2#、4#、5#、6#、S1#幼儿园图纸范围内的二次结构劳务分包工程施工。 11.投标人报价必须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及现场条件可能出现的变化。 12.招标人有权依据评标结果,结合本工程实际及投标人自身情况,将本招标文件划分的各标段合理分配给经评审的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对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偿。 13.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还,对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招标人具有对招标文件的唯一解释权。 14.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完成承包范围内图纸内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清单中未单独列项但根据图纸、规范及施工工艺必做的项目,均视为已含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结算时不做增加。 15.中标人按照招标人的样板标准进行施工。实体施工质量若达到样板标准,则按投标人报价正常结算;若达不到合格标准,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工期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6.根据项目需要,结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分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材料进行分包或采购,相关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投标人不得提出费用增加、索赔、工期及其他任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