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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点击查看政府令218号)和地区《关于在全地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策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点击查看办公室**司法局对**县本级现行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13件、修改2件,决定废止8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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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
附件:**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1.《**县易地扶贫搬迁购买安置房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办发﹝2017﹞164号)
2.《**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县农村工程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岳普****点击查看水厂运行管理制度》《**县农村饮水安全经费管理制度》(岳政办发﹝2019﹞88号)
3.《****点击查看机关事业自聘人员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9﹞4号)
4.《**县电商物流补贴办法(试行)》(岳政办发﹝2019﹞15号)
5.《**县实施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管理办法(试行)》(岳政办发﹝2019﹞25号)
6.《**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岳政办发﹝2014﹞110号)
7.《**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岳政办发﹝2012﹞95号)
二、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1件)
1.《**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岳政办发﹝2024﹞1号)
三、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1.《****点击查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实施细则》(岳政办规﹝2021﹞2号)
2.《**县农业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8﹞43号)
四、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3件)
1.《**县临时救助工作细则》(岳政办规﹝2023﹞1号)
2.《**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岳政办规﹝2022﹞1号)
3.《**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2﹞2号)
4.《**县储备粮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1﹞1号)
5.《**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及后续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岳政办发﹝2020﹞40号)
6.《**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岳政办规﹝2020﹞4号)
7.《**县**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5号)
8.《**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6号)
9.《**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7号)
10.《****点击查看停车场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8号)
11.《****点击查看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暂行)》(岳政办发﹝2016﹞63号)
12.《**县水**费征收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6﹞35号)
13.《**县社会救助实施细则》(岳政办发﹝2015﹞32号)
关于**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政策解读
政策依据:《**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点击查看政府令第218****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在全地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策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
清理范围:全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策性文件中,相关内容涉及777号令及14号文所列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县其他亟需修改、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策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现行有效的公文,但未按照《**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点击查看政府218号令)流程制定的文件。
清理结果:****点击查看政府本级现行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政策性文件。其中,保留(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1件。
**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1.《**县易地扶贫搬迁购买安置房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办发﹝2017﹞164号)
2.《**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县农村工程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岳普****点击查看水厂运行管理制度》《**县农村饮水安全经费管理制度》(岳政办发﹝2019﹞88号)
3.《****点击查看机关事业自聘人员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9﹞4号)
4.《**县电商物流补贴办法(试行)》(岳政办发﹝2019﹞15号)
5.《**县实施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管理办法(试行)》(岳政办发﹝2019﹞25号)
6.《**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岳政办发﹝2014﹞110号)
7.《**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岳政办发﹝2012﹞95号)
二、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1件)
1.《**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岳政办发﹝2024﹞1号)
三、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1.《****点击查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实施细则》(岳政办规﹝2021﹞2号)
2.《**县农业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8﹞43号)
四、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3件)
1.《**县临时救助工作细则》(岳政办规﹝2023﹞1号)
2.《**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岳政办规﹝2022﹞1号)
3.《**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2﹞2号)
4.《**县储备粮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1﹞1号)
5.《**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及后续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岳政办发﹝2020﹞40号)
6.《**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岳政办规﹝2020﹞4号)
7.《**县**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5号)
8.《**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6号)
9.《**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7号)
10.《****点击查看停车场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8号)
11.《****点击查看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暂行)》(岳政办发﹝2016﹞63号)
12.《**县水**费征收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6﹞35号)
13.《**县社会救助实施细则》(岳政办发﹝2015﹞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