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新建项目(续建)

苍溪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新建项目(续建)

发布于 2025-09-05

招标详情

苍溪县民政局
联系人联系人4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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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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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8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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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项目(续建)(项目名称)施工

**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项目(续建)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项目(续建)(项目名称)已由 ****点击查看改革局 (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以****点击查看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点击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点击查看改革局 ****点击查看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点击查看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点击查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峰镇

2.3 规模及投资额:****点击查看公墓续建1855.26平方米的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项目及附属设施配套等。

2.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省省外企业须具备《**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多项选择: □已 完 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 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注册专业) 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9 月 06 日00时00分开始至 2025 年09 月 28 日09时30分开始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gzyjy.****点击查看.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公共**交易平台(**省﹒ ** 市(州))(网址: http://www.****点击查看.cn/ )—“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9 月 28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建设局 电话:0839-****点击查看975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查看

地 址: **县陵****点击查看政务中心二层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先生(异议受理)

电 话:139****点击查看877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 **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88号8栋8层818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点击查看860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 09月 03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附件(1)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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