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8号泊位堆场扩建工程节能评估项目报价邀请函

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8号泊位堆场扩建工程节能评估项目报价邀请函

发布于 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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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罗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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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8号泊位堆场扩建工程节能评估项目报价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5-09-10 09:45:08

各单位: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发展规划,****点击查看公司**市场竞争力,急需启动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泊位工程项目以提升罗屿**整体装卸能力、堆场堆存能力及混配矿能力。根据工程建设总体进度安排,拟开展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8号泊位堆场扩建工程节能评估技术咨询项目。

一.项目名称: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8号泊位堆场扩建工程节能评估。

二.项目概况:8号泊位建设1个30万吨级矿石卸船泊位(码头结构按靠泊40万吨矿石船设计建设),岸线长度401m,设计年吞吐量980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995万吨。

本工程为8号泊位堆场扩建工程,在8号泊位工程基础上进行堆场扩建,增加堆场纵深590m,利用开山区陆域约19.8万㎡新形成堆场区,同步建设相关配套设施。本次扩建工程未改变原工程设计通过能力。

三.项目研究的内容:

本次询价内容是对罗屿作业区8号泊位堆场扩建工程项目进行前期节能评估,按照《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编制罗屿作业区8号泊位堆场扩建工程节能评估报告,并协助召开评审会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能源供应情况分析评估、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项目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节能措施评估、存在问题及建议、评估结论。

(二)考虑罗屿作业区8号泊位堆场扩建工程与在建8号泊位码头实现一体化运营,报告还应综合考虑项目整体运营的节能分析评估。

四.工期要求:双方合同签订后,提供相关资料后60日历天。

五.成果要求

成果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国可再生能源法》要求。

六、资质和业绩要求

1、为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水运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含水运(含**河海工程)。

4、至少完成过1项节能评估报告咨询业绩。

七、报价要求

1、报价应体现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

2、本工程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12万元,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现邀请各单位参与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8号泊位堆场扩建工程节能评估技术咨询项目报价工作,请将资质及报价文件封装好后,于2025年9月15日前寄至我司。

请予以支持为感。

附件1:报价函格式附件1:报价函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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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

联系地址:**市**区东埔镇罗屿港1号

邮编:351153

联系人: 郭晓曦 黄益利

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5529 186****点击查看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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