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残值押金)**区芦台街南胡工业区1152平方米办公三层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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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市**区桥北街南胡庄村集体经济组织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市**区****点击查看委员会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含残值押金)**区芦台街南胡工业区1152平方米办公三层楼房、****点击查看彩钢厂房10767平方米、警卫室35平方米及401.25平方米院落使用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点击查看236.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挂牌价格****点击查看236元每年,其中经营服务管理费38236元,租金****点击查看000元每年。 2若房屋建设方竞得本项目,受让方需向村集体支付经营服务管理费,合同期满后房屋仍归建设方所有。 3若建筑物建设方以外的意向受让方竞得本项目,竞价产生的溢价部分按村集体占20%建设方占80%进行分配,受让方需向建设方补偿建筑物残值1385万元,建筑物归村集体所有,受让方仅需向村集体支付经营服务管理费。 4本项目建筑物残值押金为1385万元,除建筑物建设方外,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前一次性缴纳建筑物残值押金。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缴纳的建筑物残值押金同交易保证金一起原路退回,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缴纳的建筑物残值押金转为建筑物残值补偿款。 5村集体收取经营服务管理费,建设方收取租金。若建筑物建设方以外的意向受让方竞得本项目,受让方需向建****点击查看结构厂,房警卫室残值1385万元,建筑物无偿归村集体所有,受让方仅需向村集体支付经营服务管理费。 6意向受让方需仔细阅读并考虑上述条款内容,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本项目成交后不得以建筑物残值补偿问题为由拒签合同。 7楼房面积1152平方米,楼房占地面积384平方米,****点击查看彩钢厂房10767平方米,警卫室35平方米,院落面积401.255平米,整体占地面积111587.25平方米。(17.38亩) 8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6年1 月 1日至 2035 年12月31日,不满10年按10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全社会(报名方须同意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地上物残值补偿并在报名时提交《意向受让方承诺函》 |
| 转出用途 | 仓储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0元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0元/年 |
| 挂牌期 | 5个工作日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点击查看672790 |
| 账户名称 | ****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点击查看(联行号105****点击查看39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