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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陇海线防护栅栏完善-立交涵口上方钢栅栏改造项目招标三次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1. 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工务段陇海线防护栅栏完善-立交涵口上方钢栅栏****点击查看集团公司财务部《关于下达2025年成本及安全生产费相关预算的通知》(财预电〔202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本化安全生产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委托****点击查看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工务段陇海线防护栅栏完善-立交涵口上方钢栅栏改造项目招标。
2.2项目地点: 陇海线k1398+300等地段。
2.3本次招标范围:拆除新增防护栅栏。
2.4工期要求:45天,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具****点击查看工务段批准的开工报告及施工计划日期为准)。
2.5标段划分:
**工务段陇海线防护栅栏完善-立交涵口上方钢栅栏改造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主要工程内容及数量:
拆除新增防护栅栏980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铁路工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铁路营业线或邻近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信誉良好,无因存在不****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工程投标。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点击查看银行资信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8日18时至2025年9月23日18时,在点击查看@163.com邮箱发送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加盖了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报名(邮件标题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电话),并在****点击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与报名资料一起发邮箱)。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纳税人识别号:91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04****点击查看3241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点击查看宾馆13楼。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8时30分至2025年10月10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0日9时00分,地点:**市**区**路72****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点击查看.cn/)网站发布。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人地址: **省**市**区交通路336号
联系人: 曹工
联系电话: 0932-****点击查看106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931-****点击查看181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163.com
****点击查看纪检:0931-****点击查看679
8.异议受理方式
8.1****点击查看异议受理:
仲工 电话:0931-****点击查看020 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8.2****点击查看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