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曼沙农场二胶厂土地收回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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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沙农场二胶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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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为****点击查看区管委会****点击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地上建(构)筑物、其他附着物征收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点击查看政府组织拟定了《****点击查看区管委会****点击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征收地上建(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告如下:

一、土地范围及现状

地块位于**市****点击查看,拟收回面积44843.01平方米(67.26亩),具体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出让,分别无偿收回和有偿收回。四至界限为:东邻万景大道、南邻翰林苑小区、西邻026乡道(曼阿路)、****点击查看农场。

二、收回目的

本次拟收回的国有土地是为城市更新改造,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可以收回情形。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

具体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点击查看区管委会****点击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征收地上建(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补偿登记办理时间及地点

本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月13日。公告期满后,拟收回土地使用权人,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当于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2月28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点击查看规划局****点击查看中心办理补偿登记。

五、有关事项

1.公告发布之后,涉及被征****点击查看区管委****点击查看农场应组织召开被征收居民大会,讨论拟征收事宜,充分听取居民意见。

2.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多数被征收的居民认为《****点击查看区管委会****点击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征收地上建(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点击查看政府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附件:****点击查看区管委会****点击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征收地上建(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691-****点击查看070 138****点击查看6663

地 址:**市榕林路1号


附件(1)
收回嘎洒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曼沙农场二胶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征收地上建(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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