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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公司2025-2026年房屋建筑与附属设施维修
及改造施工框架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西北公司2025-2026年房屋建筑与附属设施维修及改造施工框架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公司负责**回族自治区、**省、**省及**自治区西部四省区境内油气长输管道的运营,辖区内配套建有多元化建筑体系,包括站场、阀室建构筑物。因设施服役年限增长、安全管理标准升级及企业形象提升需求等,西北公司拟对所辖区域内2025-2026年房屋建筑与附属设施维修及改造施工进行框架招标。
本次招标范围项目类型仅为投资类四类项目以及维修类项目,投资类四类项目的划分标准****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规定为准,维修类项目的划分标准以《西北公司维修项目管理细则》的规定为准。初步设计概算或维修项计划中批复的工程施工费用在400万元以上(含)、5万元以下(含)的项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采购估算额:6500万元(含税,税率9%),其中标段一2000万元(含税),标段二2000万元(含税),标段三1500万元(含税),标段四1000万元(含税)。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西北公司所辖范围内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办公用房、生产用房、员工宿舍、员工餐厅等房屋建筑室内外装修装饰、维修、改造施工;②站场厂区道路、地面修缮;③围墙修缮、粉刷;④钢结构建筑外墙刷漆;⑤屋顶防水处理;⑥阀室建构筑物拆建、改造;⑦站场、阀室等区域生产设备设施除锈、刷漆;⑧场区标准化建设等。
2.3 框架服务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在本框架项目服务期到期前,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估算金额的115%时,不再授予项目;在框架协议即将到期,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估算金额的95%,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服务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半年,且实际采购总金额不能超过估算金额的115%。框架服务期或实际执行金额达到上述要求,则本框架终止使用。
2.4 标段划分:按照地理区域划分为 4个标段,投标人可根据标段施工区域、本单位人员设备等**配备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仅允许参与一个标段投标,每个标段确定两名中标人。
标段名称 | 标的暂估金额 (万元) | 框架中标人数量 | 施工区域 | 备注 |
标段一 | 2000 | 2名 | **省境内 | |
标段二 | 2000 | 2名 | **回族自治区境内 | |
标段三 | 1500 | 2名 | **省境内 | |
标段四 | 1000 | 2名 | **自治区境内 |
各标段标的金额均为暂估金额,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结算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框架执行过程中,结合每个标段费用使用情况,采购金额总额可在四个标段之间统筹调配使用。
2.5 标段中份额分配原则
(1)原则上,已发生的采购金额中,第一名基准占比约55%,第二名基准占比约45%。实际采购金额以招标人项目发生情况为准,基准占比不作为最终履约的绝对依据。
(2)在框架协议履约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框架中标人的实际履约能力、服务质量等因素,对基准份额进行调整,基准份额不作为最终履约的绝对依据。
(3)框架中标人在履行框架协议过程中,不得无理由拒绝承接项目;若拒绝承接项目一次,则核减该中标人当前剩余协议份额的50%(剩余份额=框架预估总额×中标人份额基准占比-已获金额);拒绝承接项目两次,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该中标人的框架协议,并按照《****点击查看集团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范》进行处理。
(4)框架中标人在履行框架协议过程中,****点击查看集团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处理名单,****点击查看集团范围内的采购活动,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该中标人的框架协议。
2.6 服务地点
西北公司辖区内各项目施工现场。
2.7 合同签订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中心实施招标,****点击查看公司为签约主体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
具体项目合同签订:****点击查看公司等框架使用单位,根据项目资金来源,确定合同签约主体,与框架中标人签订单项施工合同并履行。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后仅能由一家单位参与投标。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提供证书扫描件)
(1)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持有合法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说明: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等相关规定,处于资质改革过渡期内的企业,其乙级资质证书与二级资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3.1.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类别:建筑施工)。(提供证书扫描件)
说明:以上3.1.2-3.1.3所述证书须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投标截止日处于有效状态(未被暂扣、吊销)。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 2024****点击查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点击查看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投标人成立时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内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3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累计完成房屋建筑建设、维修或改造(包括室内装饰装修)等类似工程建设项目业绩金额≥300万元。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业绩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2)中标通知书(能体现项目名称、类型等),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准;
(3)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能体现项目名称、类型、规模等),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金额以验收金额为准。
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点击查看.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点击查看.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5)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点击查看集团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点击查看集团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注: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对以上(1)(2)(3)(4)中涉及的网站内容进行查验,存在上述问题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 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
(1)至少配置1名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一级建造师须执行《****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查询结果。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作为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且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建设、维修或改造(包括室内装饰装修)等类似工程建设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①能体现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体现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②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的盖章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合同主要页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需由其作为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代表施工方签字(以竣工验收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
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2安全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也称安全总监或HSE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3.5.3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均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5.4拟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也称安全总监或HSE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竣工资料负责人为不可替换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 联合体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7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获取时间: 2025 年 8 月 1 日
至 2025 年 8 月 7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法:
5.1****点击查看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s://iscm.****点击查看.cn:8443/home/)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1)“注册”方式详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点击查看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点击查看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2潜在投标人需注册并登录“****点击查看集团电子招标平台”购买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标段(包),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支付请采取电汇方式: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TC25060S5/资审文件”)。账户名称:****点击查看,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营业部,账号:0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362296。
5.3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经确认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后,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如潜在投标人需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可提供纸质资格预审文件)。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潜在投标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
5.4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才能完成资格预审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办理CA(与购买标书同时办理,办理时间约五个工作日,具体操作请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点击查看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
5.5潜在投标人如遇到电子招标平台使用问题,可致电客服热线:010-****点击查看2559。服务时间8:00-18:00(工作日)。
6.1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6.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点击查看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人不需来现场参加。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请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集团电子招标平台( 。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正常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对资格预审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客服电话:010-****点击查看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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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商旭、孙启帆、李敏、郭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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