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回族自治区
一、更正内容:
原公告及招标文件: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18 08:00 至 2025-07-25 18:00(**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08-08 09:00 。
现更正为: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28 08:00 至 2025-08-05 18:00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08-13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