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智慧医疗平台孵化科创示范基地项目--荣乌高速莱山立交扩建配套工程烟台智慧医疗平台孵化科创示范基地项目--荣乌高速莱山立交扩建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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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7-30
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
**智慧医疗****点击查看基地项目--荣乌高速**立交扩建配套工程 **智慧医疗****点击查看基地项目--荣乌高速**立交扩建配套工程定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智慧医疗****点击查看基地项目--荣乌高速**立交扩建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工程地址: **市**区
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对澳柯玛大街(明达西路以南约 800米)道路两侧人行道及排水、路灯等其他附属设施进行改造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 ****点击查看
联系人: 刘刚 联系电话: 0535-****点击查看325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联系人: 刘刚 联系电话: 0535-****点击查看325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联系人: 马艺萌、吕佳俊 联系电话: 0535-****点击查看585
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30日 09:00
开标地点: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投标单位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评委6 技术标评委7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总得分
A 92.18
B 99.23
C 88.78
****点击查看 19.37 18.7 18.98 19.02 18.8 18.74 19.1 18.96 64.95 0 83.91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 ****点击查看569.9700 合格 自接到开工令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全部完工。
**市德盛****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740.1600 合格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工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 ****点击查看010.7900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颁发的相关质量规范及现行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工程交付。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1 ****点击查看园区路网建设项目施工、养护一体化
2 **区**排水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3 **卫镇**路(海帆路-**北路)道路**工程
**市德盛****点击查看公司
1 桂山**延市政配套工程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市德盛****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1 任叶 其他;项目经理 (1)云25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942(2)云**B(2023)****点击查看729 (1)市政公用工程(2)/
2 吴松林 其他 云**C2(2023)****点击查看787 /
3 冯杰 施工员 1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004129 /
**市德盛****点击查看公司
1 李强 检测员
2 吕春燕 劳资员
3 崔荔栋 技术负责人 职称证/其他工程/工程师 其他工程
4 吕世顺 施工员
5 吴楠 其他 鲁**C3(2020)****点击查看136 /
6 丁述亮 其他;项目经理 (1)鲁23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28819(2)鲁**B(2024)****点击查看119 (1)市政公用工程(2)/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1 张凤英 施工员
2 刘秀香 其他 鲁**C3(2020)****点击查看979 /
3 郭一林 其他;项目经理 (1)鲁23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7246(2)鲁**B(2018)****点击查看153 (1)市政公用工程 建筑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2)/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点击查看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 毕仲平 ****点击查看890.53(元) 64.95
七、公示时间: 2025-07-30 14:30:00 - 2025-08-02 14:30:00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