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中医院内镜中心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改造一体化)成交结果公告

涡阳县中医院内镜中心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改造一体化)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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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98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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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内镜中心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改造一体化)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点击查看社区双凤路与****点击查看**中心8幢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肆仟元整(小写:88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点击查看内镜中心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改造一体化)

施工范围:(1)本项目整体面积约1000平方米,设置消化内镜及呼吸内镜候诊区各一处,呼吸内镜检查室一间,消化内镜检查室4间,磁控胶囊室一间,ERCP一间,设置呼吸内镜复苏室、消化内镜复苏室各一间,呼吸内镜、消化内镜洗消室各一间,储镜室一间,麻醉准备、麻醉办公各一间,内镜更衣室两间,内镜库房两间,****点击查看办公室一间,****点击查看办公室一间,医生休息室一间,内镜中心污物暂存间、水处理间、洁具间、UPS电源间各一间等装饰装修、消防(含自动报警消防喷淋点位的迁移改动、消防栓、灭火器)、供排水、供配电、墙面装饰、门、地面、顶面、净化空调、墙体拆除等工程设施建设的设计和施工。

(2)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方案设计(符合医疗卫生评价的整体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全部内容;设计须满足相关标准及规范。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经理:刘朝华,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皖13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5864

设计负责人:蒋海辉,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202****点击查看1333

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杜涛、黄红、何单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中标价

工程招标费率

服务招标费率

货物招标费率

备注

100万元以下

1.0%

1.5%

1.5%

以中标价(884000元)为计算基数,按工程招标规定计算后乘以10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100万元-500万元

0.7%

0.8%

1.1%

500万元-1000万元

0.55%

0.45%

0.8%

1000万元-5000万元

0.35%

0.25%

0.5%

5000万元-10000万元

0.2%

0.1%

0.25%

1000万元-100000万元

0.05%

0.05%

0.05%

100000万元以上

0.01%

0.01%

0.01%

(二)收费金额:收取费用88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5日

3.开标日期:2025年9月16日

4.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

5.业绩:****点击查看中心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一标段,竣工验收时间:2025年7月19日;

6.信誉:无

7.项目负责人:刘朝华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9月29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点击查看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点击查看500。

(五)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闸**闸北路与雷古路交叉口东南方向

联系方式:董淇泽,183****点击查看7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世纪大道与****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刘清芝、0558-****点击查看231、191****点击查看5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清芝

电话:0558-****点击查看231、191****点击查看582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5.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文件.pdf

2.分项报价表.docx

3.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4.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doc

5.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doc

附件(8)
4.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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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项报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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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通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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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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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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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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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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