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个体工商户。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者控股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的,国内市场无类似或者可以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个体工商户(成立一年以上的);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5990/022-****点击查看9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