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雪山路363号房产八年租赁权

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雪山路363号房产八年租赁权

发布于 2025-07-14

招标详情

温州景山宾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65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条

立即监控

**市**区景山街道雪山路363号房产八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288.17 万元(首年)
雪山路363号茶楼出租面积288.28㎡;雪山路363号6号楼出租面积2196.99㎡;雪山路363号8号楼出租面积7616.37㎡;雪山路363号游泳池附属用房出租面积290.12㎡;雪山路363号水泵房出租面积48.94㎡;**区景山街道雪山路363号房产合计出租面积10440.7㎡。注:景山宾馆主楼4201.05㎡不在此次招租范围之内。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5-07-14
2025-07-25
**区景山街道雪山路363号

项目咨询请联系 郑先生、叶女士|联系电话:0577-****点击查看8906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使用(原合同于2025年8月20日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1)**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397号;权利人:****点击查看。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的使用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竞价方式:此次交易中的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结果行权)方式,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产生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第二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最高报价人追加报价,用时600秒(该阶段最高报价人未加价报价的,则600秒后进入下一阶段),产生最终报价;第三阶段为优先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用时至多3600秒。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 洪正达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87****点击查看8621
联系地址 **市鹿****点击查看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918室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88.17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招租底价:****点击查看700元,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竞价最高报价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年起租金逐年环比递增2%。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放弃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按季度支付,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付清首期租金,此后租金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宾馆等。承租人须按照出租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出租房屋用于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等物品。租赁房屋不得做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期:8年(含免租期6个月,原承租人与新竞得人同等享受)。目前状态:在租,租期至2025年8月20日止。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结果行权)。 2、道路使用:****点击查看宾馆主楼周****点击查看宾馆通行道路,连续无法分割。****点击查看宾馆主楼范围内,****点击查看**公司的建筑、**市**的4号楼、景山宾馆主楼之间享有相邻通行权,共享通行道路。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关联方行使相邻通行权。 3、停车场车位分配:景山宾馆范围****点击查看停车场,车位按本次出租面积及后续主楼出租面积比例分配相关车位数。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侵占相关承租人的权益。 4、场地使用范围:本次招租范围内的场地、绿地不得改变现状,承租人可免费使用。如承租人确有场地、绿地占用需求的,需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占用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5、如承租人因经营需要对经营业态进行调整,需按政府相关规定进行报批,出租人予以协助。 6、履约保证金:按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数)缴纳,不低于竞买保证金。租赁关系结束或提前解除,经出租方收回钥匙、检查房屋及房内设施完好,该笔履约保证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出租方有权就承租方拖欠的租金、费用、应赔偿的损失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继续向承租方追索。 7、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支付,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此后租金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8、意向承租人租赁前应自行踏勘了解租赁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面积、装修、消防、楼间距等现状以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周边环境等。租赁房屋(经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目前该房产结构安全性鉴定等级为Bsu****点击查看停车场经意向承租人实地详细踏勘已全面知悉并接受房屋配套设施的实际现状,同意出租人在现有的条件下租赁。意向承租人竞得出租资产并签订租赁合同即视为其对房屋现状的认可,就租赁房屋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知悉并不持异议,自愿承租并对自己竞买租赁房屋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9、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需自行办理工商、税务、消防等全部行政审批手续,取得相关证照及许可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出租人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因上述相关手续无法办理而导致的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因法律法规与相关规定的修改及房屋老化等原因,导致租赁房屋不符合现行相关规定,进而导致无法办理消防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照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承租人经出租人及相关部门同意后可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整改。如承租人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并成功办理相关证照、经营手续的,承租人不得以此要求出租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或主张租赁合同无效。 10、出租人除收取租金后开具给承租方租赁发票的相关税费由出租方自行负担之外,****点击查看租赁行为和承租方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相关税费与租赁相关的手续费等,均由承租方直接交纳并全额承担。****点击查看宾馆资产范围内只设有一个总水表和一个总电表,出租人负责总水表端(含水泵房)、总电表端(含总配电房)的日常维修管理及水、电费代收代付工作,承租人需按相关规定标准向出租人支付水费、电费及服务费(服务费按电费10%的标准支付)。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提出变更申请,出租人可将水表、电表户名临时变更给承租人管理,由承租人负责水、电费代收代付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并承担费用。待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将水表、电表户名重新过户回出租人,并承担相关费用,具体事宜租赁双方另行约定。 11、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意向承租人竞得出租房屋后不得变更签约人。 12、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承租人对承租房屋改造或装修的设计方案及图纸需上报出租人备案,经出租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但出租人前述审批同意不作为对改造或装修涉及方案及图纸的担保,由此产生的风险仍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3、租赁房屋以现状出租,承租人须按照出租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出租房屋用于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等物品。租赁房屋不得做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14、如遇房屋安全排查与治理改造、****点击查看政府部门委托鉴定为危房时,由承租人出资进行排危修缮,直至房屋安全鉴定通过。 15、****点击查看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力,本合同予以终止。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腾空房屋。出租人对承租人投入的装饰装潢、货物、设施设备等均不负赔偿或补偿责任。若腾空时间到期仍有剩余的设备设施或其他物品等在租赁房屋处,则视为承租人自愿放弃所有权,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可由出租人进行处置。房屋腾空前,承租人对房产的消防安全和综合治理负全部责任。 16、出租****点击查看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承租人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工作,若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影响承租人经营的,承租人自愿承担全部风险,并承诺放弃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民事赔偿的权利。 17、原承租人与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租期至2025年8月20日止,原承租人在此日期前腾空完毕。出租方待原承租人腾空完毕后再与竞得人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将租赁物按移交时的现状交付给竞得人;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如原承租人未按期腾空完毕导致出租方无法及时交付租赁物给竞得人的,则竞得人须待出租方解决此纠纷后交付租赁物,同时竞得人放弃向出租方提出经济损失赔偿的权利。 18、****点击查看宾馆主楼(不在此次招租范围内)进行房屋加固维修,施工期间,主楼施工四周须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全长约170米,其中朝北向围挡预计设立在离主楼5.3米处;****点击查看停车场处围挡预计设立在离主楼16.7米处,朝东南向面对通道处围挡预计设立在离主楼5.05米处;其中朝东向围挡预计设立在离主楼4.6米处)。竞得人应明晰该施工情况,自愿接受因施工可能带来的通行、噪音等不利影响,不得以此要求赔偿或补偿。同时承租人应对自身人员(包括工作人员、客户等)进行约束,不得靠近与进入主楼。(详见项目公示附件) 19、****点击查看宾馆范围内所有消控的管理,承租人须接受主楼消控设施接入租赁房屋整体消控室进行管理,具体接入费用由主楼承租人自行承担,主楼承租人每年一次性支出给承租人消控设备营运费(含设备维修、人工成本等方面)44000元,承租人不得再收取其他消控费用。 20、如主楼租赁及改造过程中因经营需要需对水电进行增容、扩容等改造,本次招租资产承租人应积极配合。 21、消防水改造设施系原承租人投资,现承租人需了解现状自行与原承租人做好交接;若不能正常交接,由现承租人自行负责消防水改造事宜。****点击查看宾馆主楼承租人需接入消防水设施,现承租人须给予支持,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租期 8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6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并提供法人身份证。) 2、意向承租方的实缴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以公司章程足额缴纳时间为准。)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公告****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报告,对两个月内逾期超过5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的个人信用报告,视为不合格;(以公告****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为准。) 4、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应追加其法定代表人及最大股东作自然人担保,如最大股东为其法定代表人的,则由其第二大股东作为自然人担保,以此类推;若意向承租方是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第三方作自然人担保;担保人承担合同履行连带担保责任,担保的自然人也须提供信用报告,审查同上。(以公告****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为准。)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72.1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点击查看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5年7月14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7月25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7月25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7月29日10:00;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7月29日11:00)。
项目附件 景山宾馆主楼施工范围图例.pdf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郑先生、叶女士 电话 0577-****点击查看8906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点击查看.com/WZPT/
**机构 名称 ****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地址 **市江滨东路1****点击查看中心一期二楼
联系人 郑先生 固定电话 0577-****点击查看8906
手机 --
附件(1)
景山宾馆主楼施工范围图例.pdf
下载预览